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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作出向郝万忠同志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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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21: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警察网10月10日电 实习记者杨形涛报道:公安部日前作出向郝万忠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深入学习郝万忠同志先进事迹,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各项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决定指出,郝万忠同志是新时期基层公安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他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生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牢记宗旨、一身正气、勤政爱民、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是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楷模。

  决定号召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向郝万忠同志学习,学习他献身公安事业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肩负起守护平安、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学习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永远做群众满意的人民警察;学习他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勤恳做事、清白为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革命本色,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决定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组织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开展向郝万忠同志学习活动,并把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刘金国等公安英模活动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郝万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启程赴四省区作巡回报告

  中国警察网北京10月10日电 实习记者席文报道:记者从公安部获悉,郝万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于今天启程,将分赴海南、青海、山西、内蒙古4个省区作巡回报告。

  9月28日,中央纪委、中宣部、公安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郝万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前,周永康、刘云山、何勇、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会见郝万忠同志亲属和报告团成员。为深入宣传学习郝万忠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推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更好地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公安部决定,近期组织郝万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全国部分省区进行巡回报告。

  据了解,巡回报告将采用报告与多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宣传郝万忠同志感人的先进事迹。报告团由公安部政治部局级领导带队,报告人分别是郝万忠同志的姐姐郝凤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宋勇、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公安局民警刘伟。

  郝万忠生前担任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公安局局长,因常年超负荷工作,于2011年5月14日突发心脏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郝万忠在17年的从警生涯中英勇善战、出生入死、惩恶扬善,屡破大案要案;担任公安局长后,他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心系百姓、勤政廉洁,展现了新时期基层公安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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