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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丈母娘”骗保?都是金钱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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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7 21: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宜宾,一男子和77岁丈母娘闪婚,骗取拆迁补偿、养老保险后又闪离,与原妻复婚。

  男子娶丈母娘为妻,前妻成了他的“女儿”;他和前妻的儿女,应称外婆为“妈妈”——如此诡异的关系,还真不容易理顺。这样的行为固然有诈骗补偿之嫌,但“补偿按照人头计算”政策本身的合理性、科学性也值得怀疑。既是拆迁,理应按拆迁面积进行补偿,面积大补偿多,面积小补偿少。可为什么制定拆迁政策不朝这个方向考虑、努力,而是热衷于“按人头发放”呢?众所周知,拆迁补偿的标准远远低于土地的市场价,如果按面积补偿,居民多半不愿意。而按人头计算,转移了注意力,人们只关心家里有几口人,而不在乎补偿标准高低,拆迁工作也就更好开展。但新问题又来了:想方设法让家里添丁,多一个人多一份补偿。立马生一个不现实,但通过假离婚、假结婚的方式却能很快“引进”各种人口,比如丈母娘、小姨子等等。男子与丈母娘闪婚闪离,还暴露出户籍制度、养老制度的漏洞,若不及时用心修补,恐有蚁穴溃堤之患。

娶丈母娘,不为*乱*伦为拆迁

  “你们听说没有,尹定前居然和‘丈母娘’结婚了”,前段时间,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赵场镇长江村黄金塆组的村民都在议论本村的一件“稀奇事”。可这稀奇劲儿还没有过,尹定前又和“丈母娘”闪电离婚,并和前妻复婚了,真是让村民云里雾里不知所以。更让村民目瞪口呆的是,没过几天,尹定前走进派出所自首了。(《检察日报》8月16日)

  俗语讲: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为了骗取拆迁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补偿,这对夫妻“离婚、结婚、离婚、复婚”的做法令人咂舌,最后只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真是荒唐至极。

  得知宜宾市*政*府*建设临港经济开发区,这对夫妻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算盘”打的很精细,可惜没有用到正经地方,只想如何钻政策的“空子”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做出先离婚再娶77岁“丈母娘”的荒唐之事,看来针对此种情况,有关部门的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起码要让别有用心之人无机可乘。

  诚信,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话虽如此,利益诱惑摆在面前时,不为其所动能有几人,何况一些人都存在“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思想。反过来看看这对夫妻,他们可谓是绞尽脑汁,才想出自认为很“高明”的一个做法,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迎娶自己的“丈母娘”,金钱利益的驱使之下,做人的基本底线已经荡然无存。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娶“丈母娘”骗保的做法很荒唐,更值得反思。大家常讲,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如果我们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完善,想必这对夫妻不会这样做。骗保的行为违法,既然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很荒谬,前去公安机关自首,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让娶“丈母娘”的话题成为新闻,这类新闻应该少些,最好没有,这样的新闻即挑战人们伦理观念,又会让人产生消极的情绪,“活在当下,阳光心态”这才是和谐社会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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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7 21: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迎娶丈母娘”何止是荒唐,让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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