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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一纸公文,动员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赴富士康参加顶岗实习。
9月20日,来自河南一所电力学校的天涯网友“墨黑纸白”在《富士康强制学生入厂事件:摧毁的不单纯是河南亿万大专生的梦……》一贴中透露,他和同样不愿意去富士康实习的同学被学校告知,如果不参加就办理退学手续,并拒绝发放毕业证。
10月1日,“墨黑纸白”再次在天涯杂谈发帖,称学校已同意学生不必去富士康实习,理由是“富士康招人已满”。该网友戏称,“学校从突如其来的躁动不安一下恢复到了往日的安详”。
随后,河南省教育厅职业与**教育处处长董丞明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就“富士康实习令”事件回应称,学校在实习动员过程中一直坚持自愿原则,如果有人不愿意去,不能勉强,也不会因为学生不去富士康实习而不发放毕业证,但在执行《通知》时,“有些学校可能图省事歪曲政策”。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指出,官方发布“富士康实习令”的行为折射出*政*府*权限不明、边界模糊的问题,“*政*府*可以为学校和企业牵线搭桥,但不应超越权限。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当市场有决定不了的事情,*政*府*才应该去补缺。”在汪玉凯看来,一些*政*府*部门由于习惯了强势态度,已经忘却自身权限到哪里需要终止。
而对此前见诸报端的《富士康调研总报告》所指“富士康涉嫌存在大量滥用学生工情况”,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增忠认为,判断是否滥用学生劳动力应依循两个标准:是否在毕业后仍以实习生身份工作,是否超过每周48小时最长劳动时间的规定,“学生到企业实习几个月甚至半年是可以的,但连续几年肯定有问题”。据了解,到富士康面试成功的学生将可享受每月1200元的实习津贴,且执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遇到加班情形还可申请加班补贴。相比一些企业给予实习生的“零工资”待遇,富士康开出的条件可谓不低。“学生到企业实习并不受劳动法保护,待遇等问题需要学校与企业商定。从书面上看,这个待遇很不错,但重点还要看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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