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权责扭转非正常心态
在采访中,作为区*政*府*工作人员的刘女士坦言,目前有关部门的公务员考核标准较为主观、需要唯上是从,对未来稳定预期性不够导致了她的“弱势感”。
一名在*政*府*部门从事矛盾调处工作的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社会矛盾不断增加,很多事情处理起来非常棘手,面对这样的工作,难免会焦虑、困惑,有时还会有力不从心的感觉。加上工作成绩的考核,就更让人感觉自己很弱势。
“实际上公职人员的这种心理与我们目前矛盾多发的社会状态也是相吻合的。不仅仅是社会的矛盾,在公务员内部也存在诸多的矛盾,不公平、不公正乃至一些潜规则的存在使一些公务员产生负面心理。”杨建顺认为,这种负面心理的产生根源在于对公务员的权利、义务的明确化出现了问题。
杨建顺进一步解释说,目前干部乃至整个公务员队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不够明确、不够客观、欠操作性。
“由于不够明确,所以公务员会产生无所适从之感。在这种情况下,唯领导意向、唯舆论导向来行事,这样就加大了他们的心理压力。”杨建顺说。
“而目前,‘怀疑公职人员’已经成为民众的一种普遍情绪,这种带有情绪化的官民隔膜加深了公职人员的危机感和弱势感。”吴先生说。
杨建顺告诉记者,现在许多事情发生后对公职人员的处置是基于民众的情感化的谴责,属于非理性、非制度性的,存在不客观、不公正、不科学的状况,不能从长远解决问题。
“责任追究制一定要有一个科学的指标体系。”杨建顺说,在不断强调责任追究的情况下,把干部的权利和义务法定化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础,“只有建立一个科学、公正、公平的评价指标体制才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帮助公职人员养成健康的工作状态”。
在采访中,不少人对记者表示,针对公职人员的这种感觉上的“错位”,应当及时建立公职人员心理疏导常态化的机制。
对此,杨建顺认为,对当下矛盾多发期的公职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是很重要的,但是它不能替代机制、程序、标准的建立。只有在机制、程序、标准和具体支撑的条件下,社会疏导体系才能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心理的疏导才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公职人员才会有一个安全的心态。
林喆也提出,解决公职人员“弱势”的这种心理,应该把对公职人员的心理调适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程序中,应当设立首长接待日制度、听证质询制度、发言人制度、对话制度、特别领域的信息公开制度、谈话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述职制度等9项制度。
“其中的谈话制度可以让党和*政*府*内部人员之间得以顺畅地沟通。激励谈话就是对公职人员平时做得好的方面进行当面表扬,与之相反,诫勉谈话就是要在公职人员做得不好的时候当面提出批评,不要等到公职人员由小贪变成大贪,最后被抓起来了才去批评他,而是要把批评放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指出错误帮助其改正,防微杜渐。”林喆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