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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18: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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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森”终于到了,台风呼呼地刮着,已经爆裂的玻璃就像定时炸弹一样搁置在卧室里,林先生和太太整晚都睡不着,生怕玻璃幕墙就这么被刮到楼下去。想着当初选择这套房子,就是因为开发商打出“蝴蝶型”飘窗的卖点,林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
第二天一早,他马上找到了安装厂商来处理,对方表示,因为圆弧形的玻璃幕墙必须倒模定制,需时多日,且价格比平板钢化玻璃要贵三四倍,总费用需要2300元。
一块玻璃2300元,又不是自己弄坏的,十分不忿的林先生再度来到管理处理论。
窗户?墙体?
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林先生,他家碎掉的是窗户,开发商对门窗的保修期只有一年,林先生在这个房子里已经住了5年多,早就过了保修期,所以管理处和开发商都不负任何责任。如果碎的是外墙玻璃,他们就会负责维修。
林先生则认为,这扇玻璃虽然安装在40厘米高的飘窗台上,但是玻璃完整且未开出活动窗户,并不存在业主使用不当的情况,“而且面积很大,是开发商统一设计的,具有公共属性,应该属于墙体的一部分。”林先生生气地说,“玻璃自爆惊吓到我怀孕9个月的太太,我都没向物业索赔,甚至还退了一大步愿意与物业平分安装及材料费用,物业都不干!”
玻璃幕墙,到底算窗还是算墙?双方争执不下,林先生唯恐时间拖得太久碎玻璃坠落,只好咬咬牙,先垫了钱,搞好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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