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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立忠
郝立忠,男,1960年8月10日出生,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镇北花园村人。1978年4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兼任山东省哲学学会副会长、中国辩证唯物主义学会理事、中国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会理事,山东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负责人、山东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专家组成员、山东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行评论专家等职。2004年获山东社会科学院“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奖”,2006年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011年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称号。
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坚持多读书、多思考,承担并完成了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01BZJ03“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原创意义及其新发展”、03BZJ02 “马克思哲学在人类哲学史上的地位和价值研究”,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06BKS017“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研究”,共计取得科研成果100余万字。先后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近年来在《哲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出版学术专著《作为哲学形态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和《理论与实际统一的马克思》,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研究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在国内哲学界独树一帜,形成了从理论与实际关系角度划分哲学形态,阐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一切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传统形而上学根本区别的系统理论,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有关论著发表后,引起了学术界的密切关注,《新华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哲学动态》、《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予以转载或介绍。《中国哲学年鉴》2003、2004-2005、2007,《世界名人录》第9卷对本人的科研情况和主要成果进行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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