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找回密码|10秒快速注册会员!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繁體中文

中华郝氏网QQ群  高级群:147271458   ①:45622334    QQ群②:108401083    QQ群③:87019721    QQ群④:18004876     捐助功德榜     捐助网站   

关于郝氏网   致郝氏宗亲    致游客信   忘记密码或更名    中华郝氏网注册教程   八极拳第七代传人郝鸿昌   郝知本教授专版   我要当斑主!    版主管理群 :46913743

查看: 3875|回复: 0

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官员案,邓玉娇见到两位新聘任律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31 00: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官员案,邓玉娇见到两位新聘任律师!本站会继续跟进邓玉娇案的案情。
28日上午,邓玉娇母女另聘的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少鹏和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钢,依法会见了由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邓玉娇,同她深度交谈,了解有关案情。这是他们接受邓玉娇母女委托以来,第二次会见邓玉娇。两位律师向记者表示,他们正依法展开“邓玉娇案”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邓玉娇的合法权益。目前,他们的代理工作进展顺利。
汪少鹏、刘钢律师分别为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和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在办理刑事案件上经验丰富。“邓玉娇案”发生以后,汪少鹏和刘钢两位律师对此案密切关注。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并解除与原聘律师的委托关系后,便与在湖北宜昌市从事律师工作的亲戚秦某联系,请其担任邓玉娇的代理律师,秦某考虑到自己才执业两年,代理此案经验不足,于是他就找到刘钢律师,请刘钢帮助代理,刘钢在了解情况后,当即联系汪少鹏律师,并告知了上述情况。汪少鹏、刘钢律师认为,“邓玉娇案”发生在湖北,作为湖北律师理应高度关切与参与。24日,他们来到巴东,与邓玉娇的爷爷邓正兰、母亲张树梅见了面,在确认张树梅已解除了与原聘律师的委托关系后,经张树梅同意,当日,张树梅分别与汪少鹏、刘钢两位律师签订了委托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接受委托后,25日上午,汪少鹏、刘钢两位律师向巴东县公安机关提供了委托代理手续,并提交了关于将对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申请,还在巴东县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后公安机关批准了他们的申请,于26日将对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连日来,汪少鹏、刘钢两位律师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与邓玉娇及其近亲属保持着良好沟通,并积极展开代理工作。下一步,他们将依法审查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并依据《律师法》展开相关调查,提出对邓玉娇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材料与意见。
两位律师说,接受委托后,互联网上曾出现假冒他们开博客发表文章的行为,对此,他们已通过相关媒体发表声明予以谴责,并称到目前止他们还没有在任何媒体上就“邓玉娇案”发表评判。他们希望关心邓玉娇的网民保持理性,支持他们的工作。
研究天下郝氏渊源,继承和发扬先祖优秀历史文化,与时俱进振兴郝氏名望!

中华郝氏网 郝氏宗亲网 郝氏论坛  http://www.zhhsw.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