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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安局长就“性*奴”案公开致歉 称尽快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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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4 18: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河网讯 (记者 郭俊华) 9月24日,洛阳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丛斌通报了案件的经过和最新进展情况,进一步研究了案件推进的打算,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公开道歉 追究责任
  郭丛斌表示,“9-3”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浩从2009年10月份开始采取非常残忍的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逼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此案的发生,反映出当前我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治安管理工作在一些区域还十分薄弱,反映出一些治安、社区民警工作责任心缺失。这起案件的发生,对全市人民群众期盼平安和谐的愿望造成了很大伤害。我作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因此,我今天真诚地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根据“9-3”案件的情况,对该案件有关责任人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待调查结束后再作进一步处理。经市局党委研究,对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车站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崔伟、车站分局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翟敬普、车站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李拦洪予以停止执行职务。
  痛定思痛 全力整改
  郭丛斌表示,针对这起案件,全市公安机关必须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在社会各界、各级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下,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尤其要查找主观方面的原因,查找工作不足、缺乏责任心方面的原因。要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和“清网”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和针对性措施,抓紧整改、完善、提升。
  一是开展“百日会战”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到年底,以解决治安管理、基层基础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浴池、小旅馆、小网吧等“五小场所”的清理整治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藏污纳垢、引发犯罪的场所、窝点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积极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倒查追究。
  二是加大社区治安管理力度。针对社区治安管理薄弱的问题,在全市开展社区治安管理排查、整治活动,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决不留死角死点。
  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出台洛阳市流动人口管理的有关法规,进一步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特别是强化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等易发案部位和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队伍管理。市局党委成员都要向全市人民作出承诺,加强对各自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的管理,汲取此案的教训,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加强沟通 欢迎监督
  郭丛斌表示,对于公安机关这个相对特殊的行业,在新闻信息发布方面上级有着一些规定和要求。今年6月份中央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在案件侦查阶段原则上不对外发布新闻信息,侦查终结移交起诉后,侦查机关可视案情性质和社会影响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各级政法部门要严格信息资源管理,在信息发布中不得详细披露破案细节和作案手段,不发布可能诱发模仿效应和不适宜公开的宣传报道内容。尽管上级有这个规定,而且李浩案还在侦查阶段,但是,作为公安机关在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方面的确做得还不够,没有及时让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了解该了解的案件进展情况。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特别是在办理案件、对外信息发布上,要建立既符合公安工作特点更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科学的信息发布机制,对新闻信息发布的种类、时间、范围、程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建立公安机关和新闻媒体良好的互动关系,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的提升。
  郭丛斌最后再次十分诚恳地向全市人民承诺:一定要对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查办,一定要积极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一定要对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请全市人民再给我们一次机会,看我们的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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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4 18: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阳性*奴案嫌犯非公务员 两名被杀女子身份不明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透露,经查,挖地窖囚禁性*奴案嫌犯李浩在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洛阳警方人员22日透露,因可能与地窖中的两起命案有关,被解救的4名女子均已被刑拘。
  接警当天抓获嫌犯
  洛阳男子李浩耗时1年在闹市居民区开挖地窖,并在深夜以“外出过夜”为名诱骗夜总会女子至此后实施绑架、囚禁。在两年的时间里,先后有6名被囚禁的女子成了他的**,其中2人被他杀害。
  据洛阳市公安局透露,9月3日凌晨,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民警迅速找到马某了解案情;洛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于当天上午解救另外3名被囚禁女子,并找到两名女子的尸体。经查,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晚在南阳市将李浩抓捕归案。
  现年34岁的李浩在单位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已婚,并育有一子。经审讯查明,李浩为掩盖其犯罪行为,事先在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对她们进行人身侵害,并组织容留她们卖淫,牟取钱财。6名女青年被囚禁最长近21个月、最短2个月。其间,李浩将2名不服“管理”的女青年杀害。
  两名死者身份不明
  据悉,在案件中被解救的4名女子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全部被刑拘。“这与发生在地窖中的两起命案有关。”洛阳刑警章大可22日说,经调查,这4名被囚为“性*奴”的女子均涉嫌刑事犯罪。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
  一名接近专案组的人士说,李浩一案22日正式移交检察院,洛阳警方已通过内部程序向公安部做了报告。
  据悉,4名获救女子中3人为洛阳人,1人为河南新乡人,其中年龄最小的16岁,最大的24岁。另外两名已被杀害的女子身份信息仍在排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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